他说的是这篇文章: 紫坪铺水库可能诱发汶川大地震?看范晓是如何偷梁换柱、移花接木的/Leemin
去访问,出来一通知,然后转换的肯德基的广告。
进入管理,发现这篇文章没有了,我自己没有删除过。
应该不是技术故障,那么为什么批驳范晓是如何偷梁换柱、移花接木的文章不能发表?
即录此以备考。
五柳村编者,2008年7月23日。
[附]
看范晓是如何偷梁换柱、移花接木的
作者:Leemin
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8年第6期刊载范晓的文章《汶川大地震:地下的奥
秘》,文中有关紫坪铺水库可能诱发了汶川大地震的怀疑特别引人关注,在配合
范晓本人在各种场合的讲解和发挥、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,成功地抢占了舆论制
高点。然而,真实情况是不需要炒作的。下面给出我们的具体答辩。
范晓总结了可能产生水库诱发地震的7项定性标志,摘录如下:
①坝高大于100米,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;
②库坝区有活动断裂;
③库坝区为中新生代断陷盆地或其边缘,近代升降活动明显;
④深部存在重力梯度异常;
⑤岩体深部张裂隙发育,透水性强;
⑥库坝区历史上曾有地震发生;
⑦库坝区有温泉。
范晓声称:上述7条,符合数越多,该水库蓄水后诱发地震的可能性就越大。
紫坪铺水库符合了上述7项的前6条。
现在我们先来逐个分析一下这七条所谓的标志。
第①条,本文在前面已经论证了高坝大库的发震比例较高,但却不是所有高
坝大库必然会诱发地震。因此,高坝大库并不是判别标志。
第②条确实是诱发构造型水库地震的必要条件,但却不是充分条件,有很强
的不确定性。
第③条和第②条的作用是一样的,盆地本身并不是诱震因素,边缘的活动断
裂才是。
第④条是判别隐伏构造的标志之一。与库水没有水力联系的隐伏断裂与诱发
地震无关。
第⑤条,张裂隙的延伸一般都不会很深,地表的张裂隙大多与构造无关。
第⑥条,只有中等强度以上的地震才与活动断裂有关,弱震和微震几乎遍布
整个国土面积。原来地震活动非常弱的地区也有可能出现水库地震。
第⑦条,温泉是判断地下水循环深度的指标。水库蓄水并不能改变地下水的
循环深度。对诱发地震而言,温泉既不是诱震因素也不是必要条件。
显然,范晓总结的这7条标志只蒙对了一条,就是第②条库坝区有活动断裂。
无需范晓证明,1990年我们就论证了紫坪铺水库存在诱发构造型水库地震的
条件。但是,这并不能说明紫坪铺水库蓄水后库区所发生的地震就不再是天然地
震活动的延续,更不能说明汶川大地震就是诱发地震。范晓是在偷换概念、误导
公众。
范晓在文章中写道:“紫坪铺水库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蓄水,水位从海拔
757米左右开始上涨;2004年12月10日,水位涨到761米;2004年12月底,水位涨
到800米左右;2005年2月,水位到达820米左右;……”
范晓在文章中还写道:“5.12地震前,已有四川省地震局专家公开发表的紫
坪铺库区台网监测结果,数据时段为2004年8月16日至2005年9月30日,水位低于
840米,共记录到-0.9~3.6级地震735次。”
范晓引用的这篇文献是四川省地震局水库地震研究所胡先明2007年6月发表
在《四川地震》上的“紫坪铺水库蓄水前天然地震活动”一文。显然,胡先明发
表的这735次-0.9~3.6级地震全部都是紫坪铺水库蓄水前的天然地震活动本底。
范晓为了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,故意捏造了紫坪铺水库提前蓄水的水位数据。就
算范晓没有从新闻媒体上看到紫坪铺水库于2005年10月1日下闸蓄水的消息,也
不会看不到胡先明这篇文章的题目是“紫坪铺水库蓄水前天然地震活动”。
范晓还在其文章中煞有介事地写道:“值得注意的是:地震沿水库南北两侧
的龙门山主边界断裂、主中央断裂相对集中,同时在映秀方向的主中央断裂,地
震震中沿断裂走向有一个与垂直方向约10°—20°夹角的密集地震发生区,而且
在以库区中心点为圆心,半径15公里的圆内,该现象更加明显。这实际上反映震
源处的断层除了沿垂直方向运动外,还兼有水平方向的滑动,总体形成斜向逆冲
的效果。而这一特征,与两年多后的2008年5月,中国地震局的专家组对5.12地
震震源分析的结果十分相似。”
在胡先明的文章中并没有给出735次-0.9~3.6级地震的震中分布图,唯一一
张平面地震震中分布图是“图1 区域中强以上地震震中位置分布”。这张图给出
的是发生在公元638年2月11日~2005年12月的MS≥4.7级的148次地震的震中位置,
完全没有涉及到紫坪铺水库蓄水后的地震活动。不知道范晓是如何从这张图上看
出“以库区中心点为圆心,半径15公里的圆内,该现象更加明显。这实际上反映
震源处的断层除了沿垂直方向运动外,还兼有水平方向的滑动,总体形成斜向逆
冲的效果”的。
我们不想用“故意造谣”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一个地质专家,但是范晓的论述
真的令人感觉是“匪夷所思”。靠编造紫坪铺水库提前蓄水的数据来到达误导公
众的目的,不应该是专家的作为。
(XYS20080721)
◇◇新语丝


